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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学习“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3-07-01  点击量:3741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市直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要点重点,对涉及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

  在专题学习会上,市环保局领导强调了“两高司法解释”发布的重要意义、对“两高司法解释”制定出台的相关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和讲解,并对下一阶段如何加强对“两高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排污企业守法经营以及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会上市环保局领导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互动交流。通过学习讨论,全体与会人员加深了对“两高司法解释”各项规定的领会和理解,既对违法排污行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警醒了违法排污企业自觉履行责任义务,增强了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主体责任的意识,震憾了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又进一步提高了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两高司法解释”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使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了执法依据,解决了环保法律与刑法的有机衔接,增强了全体人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市环保局及时向各县、区环保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学习、研究,提高全体人员对做好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市环保工作者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全市天蓝、水清、地绿、宁静、和谐的优美环境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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